更新时间:2018-10-12 15:48作者:才子老师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职责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协作机制;
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7、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8、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二、教导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
3、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