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4:16作者:李天扬老师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负有确保全校师生的人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应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应参加上级相应机构和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应尽量做到持证上岗;接受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职责。
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准留空岗。
4.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安要求经过相应登记后方准许进校,为将工作做的更加细致,离校时务必核对登记单,以确定来访人员已经离校。对各招生单位和各招生学校前来招生宣传,事先需经校长室同意,征得校长室许可方可进校。凡推销人员、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校园之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4.每天放学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110、119等紧急电话。门卫值班人员应在夜间、节假日期间开通红外报警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5.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6.做好报刊、信件及相关物件的收发工作。
7.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对事件进行记录,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