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3:49作者:李一老师
1、目的:明确养护岗位职责,保证在库药品和陈列药品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养护岗位。
3、责任人:养护员
4、内容:
4.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严格按照公司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根据储存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养护。
4.3指导和督促储存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作业,
4.4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
4.5对储存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4.6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养护并记录,所采取的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4.7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首营品种、有效期较短的品种、质量易变品种、近效期品种、储存时间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进行重点养护和陈列检查,
4.8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4.9定期检查养护仪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
4.10对养护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药品立即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同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确认。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11做好养护记录和重点品种养护记录,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