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3:43作者:李一老师
(1)对本部门员工有调配权、奖惩权、工资考核权。
(2)对直接下属有建议任免权。对所属下级有任免权。
(3)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有调研、试验、试用权。
(4)对新产品开发有建议实施权。
(5)对员工待遇有建议调整权。
(6)对公司重大项目规划、实施有参与研讨权。
(7)对因公出差人员有批准权。对出差费用有审批权。
(8)对生产部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法等有审批权。
9.管辖范围:
(1)工厂内的设备、人员及一切生产、安全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