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3:20作者:李一老师
为加强货币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防范支付风险,根据《关于加强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兼职出纳岗位职责。
一、配备兼职出纳的单位,应加强对兼职出纳职业道德、基本财务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使其基本掌握在兼职出纳岗位上应知应会的财务专业技能,更好地发挥内部会计控制作用。
二、银行预留印鉴的分管:建立严格的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兼职出纳分管银行预留印鉴私章),兼职出纳根据有关审批手续,把好银行付款票据的复核工作,复核的主要内容为:领导批示、合同等有关原始凭证的合法有效性。
三、配备兼职出纳的单位,在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建立银行提取现金审批手续,兼职出纳根据《银行提取现金审批单》(后附表样)作好提取现金的复核;《银行提取现金审批单》应作为提取现金凭证的附件之一。
四、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兼职出纳在负责的岗位上妥善保管客户号、密码和数字证书等资料,并对自己的的数字证书和密码的保密工作负有绝对责任;同时对网上银行的支付复核业务负责。
五、兼职出纳应根据银行、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规定序时登记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现金日记账每日与财务人员库存现金核对;银行日记账根据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并于月末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工作;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应作到账账、账实相符。每月末财务人员应对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账簿余额复核后加盖私章。
六、兼职出纳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对于资金支付的复核业务,只对合同的约定、资金审批手续负责;财务人员、审批人对款项支付的原始凭据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七、各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应支持和保障兼职出纳人员履行职责,对兼职出纳在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公司主管领导或财务部;兼职出纳也可以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对不符合财务支付手续的款项拒绝付款,并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直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或财务部。
八、各单位(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兼职出纳人员,暂时不纳入公司正式财务人员队伍管理,主要作为公司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的一种手段,但公司财务部对其兼职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年进行考核评价,作为下一年度或新项目推荐或直接指定兼职出纳岗位和正式纳入财务人员队伍管理的依据。
九、各单位可根据兼职出纳的工作实际情况,给予300元-600元的兼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