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12作者:三水老师
(四)退役士兵报考有关单位享有优惠政策
1、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3、在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退役士兵如在事业单位就业,在有编有岗和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政策性安置办法直接聘用。国有企业招收员工时,有一定比例用于招录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非公有制企业接收的城镇退役士兵,享受自谋职业安置的待遇。在录用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要重点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4、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时,在录取总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5分,士官按照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加分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加10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30%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考录总成绩中,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加10分;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10分,士官按照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加分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2分。在录用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确定80%的招录计划,重点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大学生士兵和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
(五)政府为退役士兵免费提供教育培训
1、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金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的退役金标准是服役一年4500元。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