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12作者:李天扬老师
新兵征集公告
一、征集对象男兵: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术,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女兵: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为主。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二、征集年龄男兵: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征集时间从现在起至8月5日,有应征意向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或《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并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还需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大学生提前分批征集的基础上,社会青年征集时间从8月6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咨询电话: 8616038 监督电话:8616042陇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二Ο一四年七月
致全市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