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11作者:李天扬老师
记者从10月21日召开的全市征兵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冬我市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
据了解,今年征集对象的主体为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度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农业户口应征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应征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可征集。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也可批准入伍。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12月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的女生为12月年满18-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女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对新入伍的城镇义务兵按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优待金,所需资金由各县区财政列支。对重点安置对象按有关规定予以安置。对及以后入伍不属于重点安置对象的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按照《甘肃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经济补助暂行办法》发给自谋职业补助金。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我市创业促就业的意见,全面落实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税费、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