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后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翌年毕业及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当年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征兵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征兵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身体条件
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心率:60~100次/分钟。
视力: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谷丙转氨酶:低于40单位。
征兵程序
1.组织兵役登记。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在6月30日前,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履行兵役登记手续。
2.确定预征对象。通过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审,确定当年预备征集服兵役的人员。当年未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原则上不得参加体检、政审,不得批准入伍。
3.组织报名。11月10日前,适龄青年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
4.组织体检政审。11月中下旬,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据征兵体格检查标准和政治审查条件,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
5.进行走访调查。由基层专武干部、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所)医生、民兵营(连)长、接兵部队人员等组成调查组,对应征公民病史、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情况进行走访调查。
6.组织审定新兵和被装发放、交接起运。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女青年报名应征,需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http://zbbm.chsi.com.cn),报名时间为9月至11月5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