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10作者:李天扬老师
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欢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到军营锻炼成长成才,报效国家,实现人生梦想。征集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程序方法保持稳定,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优惠政策。
1、时间安排
今冬征兵工作从9月28日开始,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28日至11月1日为宣传教育和报名阶段;第二阶段:11月2日至11月3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定兵阶段;第四阶段:12月10日至20日为交接起运阶段。
2、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毕业的,可以征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职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入学的(本科、大专)学生。
3、征集条件
(1)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岁,年满17岁的高中毕业生也可征集。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0岁,大学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2)身高体重: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3)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高中毕业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最高为6000元)、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为退役士兵制定了许多优惠的新政策,为广大适龄青年实现从军梦想、解除后顾之忧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