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23:53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户口
新生(除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外)入学时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实行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入学前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毕业后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从原籍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地落户(须符合当地准入条件);根据甘招办《2013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甘招办发[2013]23号)文件精神,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不转户口。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与入学通知书的姓名(报考姓名)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本人身份证号,否则不予落户。
2、户口迁移证右下脚应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农业”、“非农业”或“城镇户口”。
3、户口迁移证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的迁移证无效。户籍咨询电话:(0931)7971374。
五、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1、甘肃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在县级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交考生所在学院。其它省份考生档案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统一邮寄或者自带。
2、党员须转接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甘肃省以外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内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持团员证及团员档案材料来校结转组织关系。
六、其它
1、新生报到时需准备大学四年公共课和一年级专业课教材费,文史类约1200元,理工类约700元。
2、报到时准备8张一寸近期、同底片、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以便办理各种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