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5:29作者:三水老师
1.面试和心理检测地点设在兰州理工大学(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面试人员由全军招生办指定的军队院校和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按照面试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采取“问、看、考、做”等方式进行,并由面试工作组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做出结论。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由招生面试工作组成员共同在《面试表》上签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盖章后有效。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做出最终结论。
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3日,兰州市、白银市考生;6月24日,嘉峪关市、酒泉市(含东风场区)、张掖市、武威市考生;6月25日,金昌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考生;6月26日,天水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考生。
2.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心理检测分计算机检测和结构式心理访谈两部分。计算机检测一般需要40-60分钟,机检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考生进行结构式心理访谈。心理检测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3.心理检测合格考生领取《体检表》后,根据通知要求次日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总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格检查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在体检结束2天后从省军区招生办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与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体检最终结论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从省招办官方网站上查询,对体检结论有异议且本人申请复检的,省军区招生办将适时统一组织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