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22:44作者:李天扬老师
8月1日15时--8月3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4日15时-5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四)本科三批
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和K段(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9日-16日录取。
8月9日-1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4日15时-16日12时征集志愿录取。
(五)高职(专科)批
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院校特殊类专业在8月16日录取。
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和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17日-26日录取。
8月17日-20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21日15时-24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5日15时-26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详见录取指南)。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
等院校,省招生办公室指定专人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
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除本科提前批(C段、D段)、本科一批(E段)、高职(专科)批(L段)等3个批次4个段以及精准扶贫专项(X段)和革
命老区专项(Y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
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名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