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9:18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起录取批次和高考加分项目减少,自主招生在高考后举行
昨日(4月9日),湖北省2016年高考招生政策发布。2016年湖北省高考招生政策主要有8大变化,除减少录取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外,还调整了部分高考加分政策。同时,还规范了高校自主招生,停止省属院校自主招生等。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湖北省本科将调整为两个批次,2016年起湖北省普通高考将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
2015年减少录取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2016年湖北省将减少录取批次。2016年,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合并、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合并。2016年将第一、二、三批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2016年仍维持三个本科录取批次不变),为今后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从2016年起,湖北省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即考生先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批次志愿。同时,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我省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
2016年,湖北省除艺术本科(一)外,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全部实行平行志愿,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
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2016年湖北高招将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此外,2016年湖北省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高职高专第二阶段录取时,录取分数线由高校确定
2016年,高职高专招生改革除了合并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外,最大的改革就是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具体做法是: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两段采取不同的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