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5:54作者:王新老师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http://magta.lzpc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3、资格审核
我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与甘肃省招办2016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在学院单独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4、缴纳报名费
通过复审的考生须按照学院指定账户缴纳报名测试费,为方便学校核对报名缴费信息,考生务必以本人姓名在当地银行汇款缴费;在指定日期之内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开户行:建行兰州公园路支行,账号:62001380013051500559;
金额:100元/生;
缴费日期:4月11日-4月13日。
注: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测试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相关政策请考生登陆http://magta.lzpcc.edu.cn查询。
六、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58个连片特困县考生可根据学院在当地招生计划填报一至六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也可选择报考面向全省的招生专业。
非58个连片特困县考生可根据学院在全省招生计划填报一个或多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非贫困县考生不能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专业。
七、测试方式
(一)基础成绩:
(1)普通高中考生采取“高中会考+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英语、语文、数学三门课成绩以甘肃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为主,三科成绩至少须达到C;语、数、外会考成绩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或各地州市会考中心所提供为准,满分300分。
(2)“中职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生在校期间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核算成绩两部分构成,根据“基础知识成绩+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以所在学校提供的为准核算,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及行业认可的为准,满分100分。
(二)测试方式:
汽车类、艺术类、人文类、英语类单独命题测试,其它专业(类)采用统一试题测试。
(1)基础知识测试:满分25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
测试形式:笔试,采用答题卡答题。
测试内容:以高中生和中职生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为主。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分组测试,测试时间约为5分钟。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范围:
①文化素养;
②通用技术;
③科学常识。
(三)测试时间安排:
1、考生报到:4月17日统一到对应考点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报到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②报名费缴费凭证;
③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2、基础知识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考生参加测试的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专业,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4、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通过单独招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6、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1)58个连片特困县录取原则:
采取“一县一线,择优录取”的方式,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全省计划录取原则:
按考生综合成绩,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且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10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7、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8、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统一高考录取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以及高职统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
9、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迁转学院的原则。
10、录取结果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11、我院根据甘肃省招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底前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免考政策
凡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高教网教育,可以向学院申请免除基础知识测试。申请免考的考生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免除基础知识测试,但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享有优先录取政策。
1、申请免考资格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2、申请免考资格的考生需在4月5日之前将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我院招办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免考资格的考生需在4月17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4、申请免考资格的考生,经省招办资格审核、学院公示、核实资格无异议后,只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5、申请免考资格的考生录取专业应与取得证书为相同或相关专业。
十、监督机制
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3、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与县招办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一、日程安排(具体报名开始时间将在本网第一时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