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09:21作者:王华老师
du.cn)及西北师大本科招生网公布(http://zsb.nwnu.edu.cn),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考生如对辅助检查结果有异议,须于2016年2月7日前向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电话兼传真:0931-7971001)提出复查申请,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统一时间复查。2、根据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1号)文件规定,2016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实行全省统考。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必须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甘肃省不再设立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校考考点,同时不接收任何院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八、考试纪律及要求1、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分组情况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安排补考和体检。2、所有考生必须同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各科考试,三证缺一不可。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录像机等具有通讯及摄录功能的设备进入面试考场录像、录音,违者均按作弊处理,并在考点张贴公布。4、考生在面试考场及候考场所、体检场所需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影响考场秩序。5、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及录像,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6、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秩序。7、请考生注意查看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和艺术广场的各项考务通知。九、违纪举报及处理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若发现任何工作人员、考生及考官等有违规或违纪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它费用,请及时向省招办及学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如下:1、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0931-8106751、0931-84407202、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093、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0931-79719224、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0931-7971702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