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4 08:15作者:李一老师
【参考对策】
要“松紧适当”开展考核。脱贫攻坚的复杂性决定了扶贫项目的见效需要一定时间,而多数扶贫项目不可能一投入就立马见效。脱贫攻坚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目的是为了奖优惩劣、督促后进,不是为了考核而考核。扶贫考核工作的难处在于,既要起到一定的约束和惩戒作用,以激发先进奋勇争先,倒逼后进真抓实干;又要保持一定的自由度,避免对扶贫工作产生过多干扰。这就要求脱贫攻坚在考核评估中要“松紧适当”,坚持最终帮扶结果和平时帮扶过程相结合,减少考核评估中的不合理指标,加强对各种“指标扶贫”等形式主义的防范和惩戒,发挥好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地帮扶干部在实践中真抓实干。
要下大力气提高帮扶能力。真正精准的帮扶举措、真正有效的帮扶项目,都是结合了贫困地区脱贫内部实际和各类外部帮扶资源的结果。要把加强扶贫干部能力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下大力气开展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和帮扶形式,让大量沉在一线的扶贫干部会帮扶、擅扶贫。引导各类帮扶力量、资金和项目,沉下去、沉下去、再沉下去,真正从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的实际需求出发。
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要构建和完善事权、财权、责任、能力相匹配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把最有用的资源交给最会使用的人,减少制度成本,从制度上理顺精准帮扶、有效帮扶的体制机制。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为扶贫资金“松绑”,提高地方政府和扶贫干部的自主性,广泛开展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的培训交流,为扶贫资金使用创造更加便利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