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02:52作者:李一老师
公务员是大部分眼中的铁饭碗,有一部分人抱着稳定轻松混日子的心态,削尖脑袋的想进入公务员体制,但其实不然,注意了,现在的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犯了一下这些错误也依然会面临被辞退的可能!
修订草案第五十九条明确,公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
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
注意: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有以下行为者一样会被辞退!同时,修订草案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公务员录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不正当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