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3:47作者:才子老师
1999年宪法修正
1999年宪法修正的部分内容有:
(一)内容
1.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修改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后增加了“邓小平理论”、“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修改为“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等;
2.宪法第六条增加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即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等。
(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的联系
1.基本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此次党的大会上,我们党明确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也深化了对基本国情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部署:例如在此次大会上提出了新“三步走”战略、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等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及改革的实践检验,在党的指导思想中最终形成了以邓小平同志为中心的邓小平理论,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建设与改革的理论指导,同时也坚定了我们的道路就是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故1999年修正后的宪法明确了国情、丰富了理论、并鲜明指出了我国的发展道路。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经过五年的努力,党和国家对改革开放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对党领导下的经济建设也有了更宽广的思维与强大的自信。而后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