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3:02作者:王华老师
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的常识判断是考查考生平时知识积累的重要部分,这部分知识范围广泛包罗万象,要求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考生不仅平时要多观察多积累,更要注意总结才能便于记忆。本文高教网教育总结了刑法常见罪名,希望能对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
3.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4.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6.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7.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8.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行为。
9.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窃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10.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为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1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