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23:04作者:李一老师
2、“个人简历”栏,简单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 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三、考生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参考。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在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可能出现递补的情形。请考生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