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23:00作者:李一老师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2.考后经甄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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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