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6:12作者:王新老师
2.藏、彝文一类模式本、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藏、彝文专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及本科预科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成绩由录取领导小组分别划定。
3.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享受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统一规定加分政策,按照省定普通高校录取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
三、对口招生类
(一)职教师资班(本科):
农林牧渔类597分; 土木水利类567分;
财经商贸类571分; 信息技术一类570分;
信息技术二类 542分; 加工制造类551分;
旅游服务一类554分; 旅游服务二类491分。
(二)高职班(专科):
农林牧渔类495分; 土木水利类323分;
财经商贸类351分; 信息技术一类450分;
信息技术二类253分; 加工制造类323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64分; 旅游服务一类447分;
旅游服务二类391分; 轻纺食品类274分;
医药卫生一类319分; 医药卫生三类353分;
材料类293分。
四、艺术体育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另行划定后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