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6:11作者:王新老师
1.初中三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成绩及格者得满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学校将《标准》测试成绩制成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由清城区汇总并统一报送)汇总后于4月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今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满分为60分,与文化课成绩合计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六、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参加省、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和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省前6名、市前3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者,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算(体育获奖成绩鉴定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需附上表格)。
(二)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由所在学校初审,并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省考试项目选项中(需附上表格)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并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符合择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统一考试内容中的2个项目或1个项目进行考试。选择2个考试科目的,按其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两个项目最后得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平均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四)Ⅰ度的考生可按照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详见附件1)的要求,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免考。
(五)凡申请免考的学生均需参加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理论考试(市直属学校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按实际得分的9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而申请理论考试的考生按实际得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