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09:39作者:才子老师
初三由外省、市转入的考生,必须由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方可转入,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上交报考点。如无学业考试成绩的可参加本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达标后方可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5月23日~27日,考生在原报名点填报志愿,全市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后需到原报名点校对、签名确认考生志愿信息表。
关键词随迁子女
“三大年限”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随着异地高考(微博)的放开,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也备受关注,市教育考试中心特对随迁子女中考资格条件界定进行了说明。
Q: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如何计算?A:拟2016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市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这“三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
Q:办理居住证方面有什么要求?A:拟2016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6年3月1日前办理了我市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的,并由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其在当地居住已满3年的,予以认定。
Q:合法稳定住所如何界定?A:拟2016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惠州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部门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Q:3年学籍如何认定?A:拟2016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2016年3月l日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往届生予以认定。
Q:随迁子女如何办理资格认定?A:关于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资格审核的具体情况,按《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执行。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中考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认定工作。
特别提醒考生,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所确定的报考名单将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7天,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我市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林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