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23:09作者:李一老师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音乐或舞蹈 | 5月9日(周六)上午 8:00开始 | 办公楼六层会议厅(暂定) |
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2016年5月9日(周六)上午7:40分到预考室抽取专业考试顺序号。
(2)考试成绩于2016年5月10-12日公布在校门口和学校门户网。
十、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1、评委组成:拟聘省市著名音乐教育专家和教师若干名。
2、评分标准:
(1)实行百分制,取总分。
(2)分值分配:
A、音乐专业:声乐100分、器乐100分、视唱听音模唱100分。
B、舞蹈专业:舞蹈综合素质30分、舞蹈作品(片段)70分。
3、考生实行抽号定顺序,不公开姓名的考试方式。
十一、录取规则
1.按照市教育局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中考成绩及政审、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
2.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合格(音乐成绩180分、舞蹈成绩60分以上),且在中招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屏东中学艺术特色班者,按照榕教体[2015]20号文件的的要求,根据招生指标,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名额收满为止,最低分录取线不低于330分,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通中学高中招生条件一致。在初中阶段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局主办或联办、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艺术(音乐、舞蹈)比赛获奖(含集体、个人项目)的考生,在招生名额未收满的情况下最低可降至297分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中招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