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23:14作者:李一老师
各系:
根据石狮市征兵办《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士官直招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时间安排
7月1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定兵、协议书签订等工作;入伍时间从8月1日起算,8月2日至10日组织新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12月1日。
三、接收组织程序
按照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审批定兵、批准入伍、组织交接、自行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登记。实行网上报名,应招青年可于4月10日至6月20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
2、体格检查。6月25日前,由市征兵办统一设置封闭式体检站,严格按照征兵体检标准和程序步骤,组织体检。
3、政治审查。6月25日前,市征兵办在网上确认政审对象,并由县(市、区)征兵办组织政审。《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网上打印。
4、专业审定。6月28日前,市征兵办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学校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审查,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6月30日前,将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三合格”的人员名单上报省征兵办复审。
5、审批定兵。7月10日前,省征兵办将预招对象专业复审情况通报所在区市,由泉州市征兵办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择优确定招收对象,并与招收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同时将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进行公示。
6、批准入伍。7月15日前,根据上级确定的入伍对象名单,由市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整理好招收对象的档案材料(包括:《批准书》、《政治审查表》、《体格检查表》、《学历专业审定表》、《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
7、组织交接。7月20日前,市征兵办将新招收士官名单和材料交上级征兵办,由省征兵办与招收部队办理接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