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4:51作者:王华老师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国家下达);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国家下达);
(三)人民奖学金:具体详见《莆田学院学生手册》;
(四)社会各界捐赠设立的多种奖助学金。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94-2672691
八、资助制度
学校采取以下办法,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金额可达8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分2500元、4000元两档(具体名额由国家下达);(三)学校对特困生实行减、免、缓交学费政策;
(四)贫困学生助学基金:通过勤工助学的形式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94- 2672691
九、贫困生的认定程序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要如实填写《莆田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和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低保户证、残疾证等困难证明复印件)。新生注册报到时,将该表和困难证明复印件交给辅导员。家庭情况调查表从《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复印。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94- 2672691
十、新生个人档案及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个人档案转移:根据学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办理新生档案的转移手续。
1.部分省(市、区)学生个人档案由当地县(市、区)招生办统一邮寄(档案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中印楼102就业指导中心,收件人:学生工作处档案室 许雷宇老师(收) 邮编:351100)。
2.凡需学生个人办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办理纸质档案材料转移手续。档案材料自带者,请妥善保管,不得拆封。报到时交由辅导员统一转交学生工作处档案室许雷宇老师。
学生工作处档案室联系电话:0594-261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