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4:33作者:才子老师
【注】: | ||||||||||
1.我校住宿费标准为550~1300元/生·年,预存1300元;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按实际安排的宿舍楼条件核缴住宿费。 | ||||||||||
2.海上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生活用品费含半军事化管理所需的军训服、制服、床上用品等。 | ||||||||||
3.收费一览表中“学费、住宿费、代办费”为银行代扣项目,请新生在所办理的银行卡中足额存入。 | ||||||||||
4.收费一览表中“海上专业各类船员证书考试规费”由个人保管,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进程安排,通知学生统一交付所属海事局。 | ||||||||||
5.收费一览表中“在校生商业医疗保险、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自愿购买项目,新生入校后依据自愿原则进行购买。 | ||||||||||
6.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可到当地银行查询卡号及姓名是否相符,也可致电相关银行咨询:集美工行0592-6068517、6290818、6290888、0592-95588;集美建行0592-6063861、6681573、0592-95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