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3:56作者:才子老师
注:1、学生报到时应备足上述费用。
2、住宿按各学院相对集中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
3、9月1日前请务必将所需费用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去的银行卡内(详见2017新生缴费通知和银行卡使用说明),不收取现金。
报到期间如有问题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教务处3177273 学生处3177002
财务处3178378 后勤集团3171289
保卫处 3171109 助学贷款中心3177003
招生办3177008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3176318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3176019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3171127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3179368
计算机工程学院3176278 理学院 3178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3178017 艺术设计学3178113
外国语学院 3178011 文学与教育学院 3178021
音乐与舞蹈学院 317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