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1:35作者:王华老师
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6选3”模式,分为五个等级和若干个小级,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份左右,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此外,合格性考试没有全部通过的考生也可参加等级性考试。
今年试点 明年起全面实施
2016年秋季,我省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新生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将按规定时间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有所不同。普通高中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中职学校则包括基本素养、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方面。
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招生录取也有一定调整。我省改进高校招生投档录取模式,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
在普通本科批招生方面,艺术类本科批继续实行“一档多投”录取;待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减少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批次。2018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的招生,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
高校将提前公布选考科目
高考改革很重要的一个目的是增强高校与学生间双向选择的多样性和自主性。
方案明确,我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预计公布时间在2018年6月底之前。学生如满足其中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未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校即可分专业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届时,也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明年起全省统一命题
现阶段,福建各地市的中考主要是各市命题,不过从2017年起,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即今年初二的学生,明年参加中考,将是参加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此外,当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考试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到2020年,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