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23:4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按以下规定办理户口关系:
1、户籍关系属福建省省内的新生,户口不得迁入我校。
2、户籍关系属福建省以外的新生,愿意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应于入学报到之日,将以下材料交到所在系(院),由系(院)汇总后交到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逾期则视为不愿迁入。
(1)一寸大头证件照一张(白底彩照或黑白照,背面注明姓名);
(2)《户口迁移证》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铅笔注明以下七项信息:①宗教信仰:此项内容,请慎重填写,如果没有宗教信仰就写“无”;②文化程度:填写“本科”或“研究生”;③婚姻状况:填写“已婚”或“未婚”,已婚的还必须填写配偶的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码);④兵役状况:填写“未”或“退伍军人”;⑤身高;⑥血型:血型不明的,填写“不明”;⑦父(母)的信息: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包括已故的、离异的。
3、户口迁入地址为:福州大学城文贤路1号。
4、户口迁移证各栏打印或填写应准确无误,涂改的要盖派出所校对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级;所盖的派出所户籍专用章须清晰。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四、报到日期:2016年9月9日。
报到期间我校在福州火车站、福州长途汽车北站、福州长途汽车南站(五一中路)设有新生接待站,备有专车接送(上午8:30至下午17:00),并请认真完成【新生预报到手续】中信息采集项目,我们将根据采集到的来校方式数据调整接待专车安排。
五、报到地点:
闽江学院校本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可乘41、48、150、95路直达闽江学院。联系电话:0591-83761856(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