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4:38作者:李天扬老师
备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住宿费标准:8人间为750元/人/年、6人间为900元/人/年、四人间为1200元/人/年。先统一按6人间900元/人/年的标准收取,实际收费标准按新生入学后住宿情况收取,多还少补。
2、费用缴纳时间新生须在9月1日前持我校寄发的以学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办理的银行储蓄卡到家庭住地相应储蓄机构存入年度学费、教材代办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住宿费等费用,以便学校统一划收。
3、需多存现金10元按照国家有关储蓄规定,储蓄帐户余额不能为零。为了便于学校委托银行代收学费等相关费用,请新生务必在个人所缴学费、教材代办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住宿费等四项费用的基础上至少多存10元。银行代收新生需缴纳的费用后,多存金额仍留存于个人帐户,由持卡人掌握使用。
4、银行卡激活请每位新生在收到学校寄发的银行卡后,持该卡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银行办理银行卡激活并及时修改银行卡的初始密码。
三、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若需要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专用账户为(户名:武夷学院;账号:1406041029201073021;开户行:武夷山市工行)。同时,为了便于新生报到时确认,请务必在贷款单据备注栏内注明本人信息(年级、录取专业以及姓名),且必须于入学报到后20天内到校学生处、财务处办理确认手续。
四、户籍迁移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公综[2007]563号文件)精神,本省生源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我校录取的福建省外学生,凭自身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愿意办理户口迁移的福建省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要求形同音同。已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将本人身高、父母姓名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写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入学报到时连同录取通知书的附联交给学校保卫处,以便办理落户。
五、身份证及照片身份证尚未办理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开未办证明,到校后才可办理身份证。新生报到时,应准备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0张(黑白、彩照均可,平光相纸,照片背面需写明姓名、性别、专业及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