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4:19作者:李一老师
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二、住宿费
普通宿舍6人间500—570元/年.人;学生公寓4人间130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十八条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16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第二十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咨询网址:http://zsc.hqu.edu.cn
传真:0595-22691575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第二十一条除特殊类的校考专业成绩外,我校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评判依据。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章程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