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4:18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九条将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单列批次录取的省份,厦门大学在该省份录取的以上三类考生和在有关省份录取的外语(课程)类保送生不占用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
第十条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厦门大学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确定并公布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第十二条厦门大学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2016年按照37个招生大类进行招生。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第四章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厦门大学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大类平台课程,二、三年级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十四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厦门大学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研究型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十五条设立创新学分。厦门大学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自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计入教学计划总学分,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2学分,学生参加科创项目、学业竞赛、发表论文和发明创造等可申请创新学分。以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科创竞赛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为抓手,构建“一体四翼”实践教学新体系。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训练平台”和“学业竞赛”两平台,实施科创竞赛“八化”(全员化、多样化、课程化、基地化、团队化、国际化、常态化、日常化)模式,要求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科创项目和一项学业竞赛。
第十六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从2010年起,厦门大学成为国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985工程”大学之一。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优秀学生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厦门大学以优势学科群为依托,搭建“本研一体化”教学平台,建立“本博直通车”机制,鼓励拔尖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