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21:29作者:王华老师
多元评价,录取看成绩,还看选考科目和综合素质
1、高校招生制度又怎样调整?
福建省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福建省将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要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加学生选择权的高度,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培养需求等,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录取要求。
2、具体实施方案时间表?
2018年6月底前,福建省将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起,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高中生14门学业水平考试要合格
据介绍,福建省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注意,这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实行全面考核,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14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设提供2次考试机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还设等级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
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2016年,省教育厅将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同时,福建省还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3门科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须参加所学专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