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21作者:王华老师
1、体检标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2、体检的组织实施。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高招办积极配合,在福建省军区机关医院(福州市铜盘白龙路3号)进行。体检工作与面试工作同步展开,所有考生必须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直接到福建省军区机关医院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体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6日公布在福建招考在线网站。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日内(7月7日上午8时前)提出复查申请,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2010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军队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O08]19号)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另外,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l9号文件还规定:“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和“军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录取时间一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为进一步做好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请在福建省招生的军队院校务必于6月15日前用特快专递将院校的基本信息(含院校录取地点、网址、录取点联系工作电话、负责人<联系人>手机等)报福建省高招办计管科和福建省军区招生办。邮寄地址:福建省高招办(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收件人:计管科;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邮编:350003,收件人:招生办。
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高招办,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和人武部,以及省军区机关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1O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