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1:22作者:李一老师
3.省里汇总审核后,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联合审核考生所申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组织录取。
三、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及其代码详见“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的中职生若未按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视其自行放弃资格。
3.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是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生为本,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中职生按时按要求申报,防止漏报、错报,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