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5:26作者:三水老师
同时,保留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并将在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严格界定考生信息公示内容
新政: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等。
考生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凡是未经公示的考生,将不具备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使用。
解读:去年高招《细则》并未对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的公示信息进行严格界定,而今年我省对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信息公示内容进行了严格界定。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与自主招生同步
新政:今年,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继续进行,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与此同时,今年我省新增了“高校农村专项计划”。
解读:“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该项计划录取如何安排?去年,我省只有“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在“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基础之上,我省今年新增了“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并且明确了“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