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0:13作者:王华老师
允许考生进入考场的时间为:语文8:30、数学14:35、文科综合/理科综合8:35、外语14:30。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须在警戒线外安静等待,接到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考场时钟的时间仅为参考时间。考试开始、结束、考试结束前15分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以考点的统一敲钟、打铃或广播为准。
五、严禁携带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根据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属考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属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各科考试成绩。
六、按要求填涂个人信息并检查试(答)卷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及时按监考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七、按照规定要求答题
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考生若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应及时报告监考员。经核实确需更换的,监考员报主考同意后,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但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
八、自觉遵守考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