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30 16:21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安排,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试成绩。成绩审查不重新审查试卷,评分标准和规则的宽度不在审查范围内。审查工作只检查分数,不检查试卷。以下是福建2023年成绩审查的相关安排。让我们看看!
2023年福建省高考成绩评审时间及方法申请评审结果的考生必须在6月28日上午12:00前持有《福建省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评审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评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还必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登记。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能代表。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在6月28日下午17时前填写《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评审(评审)科目成绩汇总表》,报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7月1日下午17点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复核结果(《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审核通知书》。
考生仍对审核结果提出质疑的,必须在7月2日下午17:00前持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审核通知书》(逾期不予受理)、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审查。只有申请过复试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复试。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在7月3日下午17时前汇总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招聘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成立了审查小组,对申请成绩审查的考生的成绩进行最终确定,并书面通知考生。
复审或复审后考生成绩发生变化的,省教育考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我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