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30 14:59作者:李一老师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选择性科目的统一高考将于每年6月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和笔试两部分,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次考试”。
(3)考试成绩。高校招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科目和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物理和历史成绩以原分计入高校招生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按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总分,分级转换分配办法另行公布。
2.选修科目的要求。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选修科目的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改革高校招生方式。自2023年起,根据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类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备案录取。普通高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科目的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行“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招生模式。高职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招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