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30 04:39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教育部提出的考试招生安排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综合研究判断,认真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近期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项目时间安排调整公告如下:
1.2023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时间调整为5月20日。
2、2023年,我省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13日至14日。
3、2023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调整至6月20日至22日。
我省2023年中考时间调整为7月18日至20日。
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按照国家公布的时间组织实施其他教育考试项目。
考试科目及内容1.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实验)》设置的科目均纳入学术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艺术(或音乐、艺术)、省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要求,确定具体的组织方式。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应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身专业,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中独立选择三门科目。学生可以在完成必要内容的学习后,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的了解。
2.考试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与社会现实和学生的生活经验密切相关,在综合评价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意加强对能力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