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8 13:18作者:李天扬老师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学习证明(须经申请人所在学校批准,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历的人员必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申请家长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福建驻军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的,必须同时提供家长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实。
(四)属于父母一方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行子女还应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福建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核实。
(六)在福建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必须同时提交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登记确认点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登记资格,严格控制登记确认。根据注册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来验证申请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要加强高考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的对比,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学籍及其实际学习情况。按规定在考区公布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必须在高中同时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以同等学历或以往毕业生身份报名,以随迁子女身份报名,防止高中非毕业年级和大学生非法报名,不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申请人本人应仔细阅读《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登记表》上打印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后签字,非申请人本人不得签字。申请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所有登记信息。由于申请人的个人原因,信息错误、账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者假装填写或修改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名材料(一人一档)完整归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