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2 11:48作者:李一老师
福建省发布了《关于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申请和审核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学照顾资格的通知》。其中,独立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文学考试总分加5分的政策;烈士子女享受文学考试总分加20分的政策。
一、以下考生享受文考总分加5分的政策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二、以下考生享受文考总分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龙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锦江市陈岱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地的高山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住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没有桥梁、海堤和大陆连接的岛屿上。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以下考生享受文考总分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四、以下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
2.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四级残疾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驻扎在国家确定的三级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级以上岛屿工作20年的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20年以上的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航天和核工作15年以上的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
三、散居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制度认定。
5、考生同时享受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按照录取时最优惠的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分类考试招生的几种形式一、单独考试招生;
二、招生综合评价;
实施拔尖技能人才免试招生;
四、实施“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