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0:36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二条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8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校长办公会负责,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即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研究、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中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十二条禁令”,学校通过招生网(http://zsb.jm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电话、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九条2015年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2015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招生网(http://zsb.jmu.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