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0:24作者:李一老师
一、新生应持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报到日期(8月24日)到我校报到,请勿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新生本人或家长向我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对体检不符合所录专业要求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高崎火车站、厦门北站南出口、集美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四、新生报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各学院(详见《2014级新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集美大学导航图)。
招生事宜咨询电话:招生办0592-6181301、6183371传真:0592-6185889
新生报到事宜咨询电话:学生处0592-6182625,各学院咨询电话见《2014级新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新生报到点安排表。
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92-6180497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92-6181302
五、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一)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党、团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厅、教育厅(闽公综[2007]563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迁户口,福建省外生源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户口。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缴费的特困学生,建议在当地申请相关补助或办理生源地贷款,无法解决的贫困生到校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注册手续(须持当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参考《2014级新生入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1、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别名、曾用名、同音字或更改姓名),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校对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字面必须清晰,民族一栏不得空缺,出生地、籍贯一栏必须分别填写到省、市(县),直辖市必须填写到市、区(县)。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已办理但未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