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9:23作者:李一老师
备注:
1.缴费办法:由学校寄出建行存款卡,按建行通知的缴款办法执行。
2.缴费存款时间:请在2015年8月25日前将须缴纳的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寄出的建行存款卡中。
3.生源地贷款汇款账号
户名:福建中医药大学
账号:1402020829600000729
开户行: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4.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费在本科生阶段按每学年6200元收费(收费标准批文:闽中〔2004〕95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5.临床医学(专升本)、中药学(专升本)等2个专业不参加学校体检,不收取体检费。
6.住宿费暂按1200元/学年收取,安装空调的宿舍根据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加收住宿费。在学期结束前按实际住宿费情况结算,多还少补。
7.制药工程专业的住宿费、体检费有福建师范大学收取。
8.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学年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自行向台湾高校缴交。
9.康复治疗学(物理治疗方向)(闽台合作项目)新增专业,学费标准根据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五十四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条有关注册和学籍的规定:“学生必须缴费注册才能取得学籍。”我校实行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减免、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确实无力缴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参照附后的材料到当地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入学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附寄的《学生资助手册》内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到学校开辟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资助咨询电话:0591-22861003。
六、其它:
1.新生报到时,校内商场备有各种生活用品和军训服装可供选购,也可自备。(军训事宜具体见《福建中医药大学2015级学生军训须知》)。
2.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自理。
3.新生赴校旅费、食宿费、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4.校内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设有客房100间,可提供新生及家长短期住宿,办理住宿时请出示学生录取通知书及住宿人员身份证,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