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9:42作者:王华老师
二、严格规范学校假期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有偿补课。各中小学校不得不得联合或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从事补课、辅导等营利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上新课。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补习、培训活动,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及时通过多途径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护,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增强体魄、陶冶情操。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严于自律,文明绿色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危害。通过推荐精品图书、撰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四、加强假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防止煤气中毒、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欺凌暴力、烟花炮竹伤人、河边玩耍溜冰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假期学校安全巡逻,严格学校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