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10:19作者:三水老师
二、蚌埠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安全注意事项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近期,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全市中小学停课2天半。目前,全市中小学已于1月9日全面复课。根据《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历表的通知》(蚌教基〔2017〕25号)文件,鉴于蚌埠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18年寒假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不变。幼儿园第22周(1月22日—26日)离园,义务教育阶段寒假从2018年1月29日开始,普通高中寒假从2018年2月5日开始。第二学期2月25日学生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具体考试时间参照市教科所有关通知执行。
二、普通高中和初中学校九年级视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确需补齐因停课耽误的课时,可利用周六周日补齐。各校补课要履行相关手续,时长不得超过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停课时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七年级、八年级不得补课。
三、其他有关要求
1.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严禁教师有偿家教的系列文件精神,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有偿补课。各中小学校不得联合或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从事补课、辅导等营利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补习、培训活动,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布置的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不得让家长代为批改。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如“体育健身作业”、“社区志愿活动”等,不得布置小学低年级制作手抄报。要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活动时间,切实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3.科学指导寒假生活。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基于培养青少年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寒假生活指导。要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不盲目报补习班,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文明绿色上网,组织学生开展各类读书活动,丰富假期精神生活。